四川两会:政协委员建言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中新网成都1月12日电 (王利文)四川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会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延华表示,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12日,四川省两会正在此间举行。“如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频频被参会的政协委员提及,成为热词之一。
2023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过去五年,四川创造和转化优势壮大实体经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迈出坚实步伐。未来,四川将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民进四川省委会围绕推进网络强省、发展数字经济,强化川渝协同电子信息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等主题提出建议;民革四川省委会提出《关于打造世界级无人机产业集群的建议》;民盟四川省委会关注生物医药等领域,提出共建成渝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民营企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实体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民营企业在就业、税收、创新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四川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会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延华建议,实体经济企业应提升经营能力,加大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向产业“微笑曲线”两端发力,还应进一步恢复和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川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会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延华。 王磊 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点之一。数据显示,2022年四川省茶业综合产值达1080亿元,稳居全国第三。在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颜泽文看来,近年来四川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茶产业等传统产业发展向好,虽然四川农业现代化基础较好,但农业现代化率和市场占有率不高等短板依旧存在。
对此,颜泽文建议,农业现代化应因地制宜选准优势产业并围绕产业布局配套设施。此外,龙头企业要坚持在科技引领和人才培养上下功夫,加大科技成果转换,提高产品附加值。“以我们集团为例,未来要做规模、做品牌、做文化,缩小和其他城市的差距,带动更多中小茶企走向全国。”
在新兴产业规模化方面,软件开源生态建设受到四川省政协委员、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院长周世杰关注。他指出,开源已成为全球IT企业共同的战略选择,开源软件可为企业节省8%的成本。针对四川软件开源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不全、专业组织欠缺、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周世杰建议,要推进平台建设、激励开放共享、引导推广应用、制订规范标准、加强产权保护、加快人才培养,推动软件开源生态助力四川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四川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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